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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庭诉讼及纠纷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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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

2020年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中国承认吗

2020年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中国承认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需要我国法院承认,或由作出离婚判决的法院依照国际条约请求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未得到中国法院承认时,双方在国内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此,当事人可能无法再在国内登记结婚,或者即便成功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重婚,属于无效婚姻。

申请承认国外离婚判决的申请的范围有哪些?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法院只能就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判决中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生活费用的负担、子女抚养方面的判决不应在申请范围之内,一般来说,考虑到管辖权、国外准据法适用及后续执行等问题,法院对夫妻双方在国外的财产一般不作处理。对于双方协商一致的财产分割,可以另行签订协议后在法院备案。

国外离婚判决认可,国内法院要采取哪些程序?

国内法院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应当作出程序审查和实质审查。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对外国法院的判决进行实质审查过程中,如果属于以下五种情况是不予承认的:

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案件没有管辖权;

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的情况下作出的;

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经作出判决,或第三国法院对当事人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承认的;

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内法院一旦作出不予承认的裁定时,当事人双方人出于婚姻存续期间,只有通过国内的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途径,才能得到中国法律的承认。

涉外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决定子女由谁抚养,未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承担;

五、离婚后双方居住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XX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XX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涉外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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