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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庭诉讼及纠纷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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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

和外国人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资料?

如今跨国婚姻越来越多,与外国人结婚,有幸福美满的,也有黯然离婚的。那么和外国人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资料?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和外国人离婚登记办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说明:

  1.还应提交2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二、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公民该怎么离婚?

  一方当事人住在我国国内,另一方当事人住在国外,如双方自愿要求离婚,对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均无争议的,可按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如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双方对离婚有争议,不论哪一方提起诉讼,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如居住在国外的一方已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居住在国内的一方可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对此我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

  三、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在中国内地或驻外使领馆以外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之间离婚,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均取得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合法居留资格、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

  ()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和结婚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又不能书面证明变动原因的;

  ()一方当事人无法通过中文语言表达其真实意愿,又没有第三方做中外文翻译的;

  以上就是和外国人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资料的相关知识,与外国人离婚的也是有两种离婚方式,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只不过在具体办理的时候需要的材料不同,而具体的离婚程序也不同。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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