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庭诉讼及纠纷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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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离婚要解决的事项包括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如果夫妻中一方与他人保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那么婚外情离婚怎么确定抚养权?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婚外情离婚如何处理?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有两种方式
1)第一种方式: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
2)第二种方式是:夫妻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自愿离婚的协议书,或者双方亲自到法院作自愿离婚的庭审笔录,由法院审查以后,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并收回《结婚证》,自此,双方的夫妻关系解除。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如果有婚外情行为,同时还与第三者生育了子女的,此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判断。但此时所生育的子女肯定是非婚生子女无疑了,虽然在身份证可能不太受承认,但从法律角度而言,即使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是给予了充分的保护。
二、婚外情孩子抚养权归谁?
婚姻法规定是非婚生育的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抚养和监护孩子的法定义务。这跟谁外遇没有直接的关系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归谁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这个基本原则,但是很抽象,无法让当事人判断,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总的来说就是哪一方带小孩更有利于就判决给谁,二是谁的收入高、财力多,小孩从小由谁抚养等等。
2、哺乳期的子女一般归女方抚养在哺乳期内,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归女方抚养。哺乳期间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以上就是婚外情离婚怎么确定抚养权的相关内容整理,虽然婚外情行为是不道德的民事行为,婚外情会破坏一段合法婚姻,但是小孩毕竟是无辜的。婚外情生的孩子虽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在其抚养问题上面与处理婚生子女抚养问题的方法是一样的。如果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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